常见工程技术标准问题
常见工程技术标准问题
国内企业在理解和应用国际技术标准方面经常会产生各种疑问和问题,相比美国、欧盟等国的标准体系,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在主导机构、工作程序、管理机制、使用要求等方面存在差异。要想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要了解差异。
在标准编制主导机构方面,美国的编制主导机构是民间协会—美国国家标准学会(American National Standards Institute),欧洲的工程建设标准由欧洲标准化委员会(European Committee for Standardization)负责组织,中国则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标准定额司承担。在标准编制的工作程序方面,美国是由民间团体主导,自下而上;欧盟则是由成员国提出建议或欧委会下达委托书,并且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有着密切的合作关系,使欧洲标准尽可能成为国际标准;中国则由政府部门征集编写建议,通过评审后委托相关部门编制。在管理机制方面,美国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较为松散,具有高度市场化的特征;欧盟则由政府授权的非营利性的标准化组织集中管理;中国由政府部门统一管理。在使用要求方面,美国和欧盟均是自愿使用,中国则是强制性与自愿性相结合。
在标准分类方面,欧美国家采用“国际标准分类法”(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for Standards,简称ICS) 而中国采用的是“中国标准文献分类法”(Chinese Classification for Standards,简称CCS)。这两种不同的分类法,使得中国企业在国外项目上按照CCS分类法的习惯去理解国际标准,这就容易引起标准使用上的混乱,不能全面彻底的理解国际标准,给中国企业在设计、勘探、施工等方面带来巨大的障碍。仅举两例说明差异,见下图。
中国标准与国外标准的差异还体现在,中国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的范围界定与国际标准不同,WTO/TBT规定,技术标准的内容应主要限定在保护人身安全和人体健康、保护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防治欺诈行为、保护消费者利益和保护国家安全五个方面。按此规定,中国有17.93%的工程建设标准不符要求。其次,中国标准存在编制周期长、审查周期长、出版周期长的问题,国家标准平均标龄10.2年,与发达国家3-5年的标准标龄有很大差距。此外,由于政府制定工程建设标准是按照年度计划进行,使得标准修订不能及时进行,对于新技术、新领域的反应较慢。中国工程建设标准的外文版数量较少,目前仅为12.3%。此外,与发达国家及国际标准化组织交流较少,同样制约了中国工程建设标准“走出去”。中国标准的国际认可度不高,非洲、拉丁美洲的很多国家曾是西方发达国家的殖民地,通常会优先考虑采用原宗主国的工程建设标准。